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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伤视力下检验医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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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伤视力下检验医学论文

案例(一)

梁某, 男性,35岁。某日被他人用石头击伤右眼,检查见右眼上弯隆结膜有一裂创0.6m,右眼视力光感, 上眼睑青紫肿胀, 玻璃体混浊, 眼底不能窥见。诊断:右眼钝挫伤; 玻璃体出血; 视网膜震荡; 球结膜出血,左正常。诊断为外伤性白内障。经手术治疗疗效不佳, 右眼视力完全丧失。法医学鉴定: 右眼钝挫伤, 外伤性白内障, 导致右眼盲。重伤。

案例(二)

林某, 女性,50 岁。因土地纠纷与同村吴某长期结怨,某日因琐事与吴某发生打斗,随后被吴某丈夫黄某推倒在地。林某回到家后越想越气,决定要想个办法报复吴某夫妻。所以次日叫上儿子带自己去医院检查,让医院开了个外伤性白内障(左)、视力失明的诊断证明。公安部门在未经仔细审查的情况下,根据林某的诊断证明以外伤性视力障碍达到了重伤, 报捕了检察院。经检察院审查、调查未发现林某病历记载左眼周围有损伤的事实, 也没有证人证明黄某打了她的左眼,通过调查发现林某两年前有白内障病史, 于是对林某重新进行检查,最后认定左眼系病理性白内障, 视力障碍与外伤无关。

讨论

从以上两个案例可以看出,检验鉴定视力障碍比较常见,涉及的损伤性质也比较复杂,要考虑是否有过往眼疾、眼伤病史,才能鉴定出造成视力障碍是否与眼伤有关,避免存在诈伤情况。因此在检查视力障碍情况时, 应当结合病史、损伤事实等进行综合鉴定。 结合各类案例分析,笔者认为在鉴定外伤性视力障碍的过程中应该掌握以下五个要点:

1、引发因素要了解

造成视力障碍的原因有很多,所以在对外伤性视力障碍进行法医鉴定时必须要结合其中的各种因素,排除其他可能引起视力障碍的因素。引起视力障碍的病因较多,一般分为以下几种:炎症,屈光不正、近视远视、散光、老视、斜视、弱视。眼外伤:眼球锐创伤、钝挫伤、爆炸伤、化学烧伤辐射伤等。各种眼病所致之后遗症角膜瘢痕、瞳孔膜闭、瞳孔闭锁、玻璃体混浊。肿瘤:眼内肿瘤眼眶肿瘤或侵及眼球的眼睑肿瘤等。老年性和变性病变:老年性白内障角膜变性,老年性黄斑变性。其他如视路病变、诈盲。

由此可见,造成视力障碍不一定是由外伤引起的,外伤导致的视力障碍的只占视力障碍的一小部分,所以对于眼外伤的法医学鉴定要综合考虑,要进行全面的检查,避免其他因素的干扰。

2、伤者视力要严查

鉴定的根本依据是视力情况,在对损伤导致的视力障碍进行鉴定时,视力情况是一个重要的评判标准。 所以要对视力情况进行详细的检查。据统计,在眼外伤鉴定中,接近70%的成年受检者有夸大或企图夸大视力下降程度的心理。因此,为了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必须要准确地查明伤者的视力情况。检查视力时通常用标准视力表检查远距视力和近距视力。对颅脑损伤者,应作中心暗点、生理盲点和视野检查。对有复视的应进行更详细检查,分析复视性质与程度。但是这种检查方法误差太大,结果不够准确。所以还要通过使用现代化的器材, 比如视觉诱发电位等把真正的视力障碍检查出来, 防止诈伤情况的发生。

3、损伤认定要严谨

进行外伤性视力障碍鉴定时,损伤事实是非常重要,损伤事实是鉴定的主要依据,所以在鉴定过程中一定要仔细认定损伤事实。可以通过检查的皮肤擦伤出血、裂伤、挫裂伤、组织肿胀、眼球破裂、眼底有无出血等进行伤情判断。

除此之外,损伤病史对于鉴定也是十分重要的,是否有外伤史,对鉴定的结果会有很大的影响。在鉴定时要注意了解损伤病史,排除病史的影响。从案例(二) 可知,林某虽然其病历有外伤性白内障视力障碍的记载, 但是却没有损伤事实的记录,也无人证明黄某曾打击其眼睛, 这证明伤者没有外伤病。

4、鉴定时间要准确

在外伤性视力障碍的法医学鉴定中掌握合适的鉴定时间是十分重要的,一般的损伤都会有一个发生、发展、稳定的转归过程,视力损伤也同样如此。在对伤者进行视力鉴定时,必须要等到伤情稳定之后才能进行。因为伤情不稳定时,视力也不稳定,一般涉及到影响功能的眼外伤鉴定,都得等三到六个月视力情况稳定后再做。过早进行鉴定会造成较大的误差。因此,为保证鉴定结论的准确性与科学性,就必须确定合适的鉴定时间。

5、鉴定标准要掌握

目前法律对轻重伤鉴定标准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在进行伤情鉴定时,我们既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也要结合其他的一些依据进行更加合理的判定。笔者认为,在进行鉴定时,我们应该本着以事实出发,按标准评判的原则认真做好鉴定工作,努力做到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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